公示|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湖南鑫丽锑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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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湖南鑫丽锑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湖南鑫丽锑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湘潭市湘乡市新湘路办事处白托村六组,总占地面积为5251.11m2,约合7.9亩,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2.486325°,北纬27.726651°1972年前,该地块为荒地;1972~1993年,为湘乡磷肥厂用地,主要从事磷肥生产;1993年企业破产重组后更名为湘乡市合成化工厂,主要从事氯化水解法生产氯氧锑,2006年企业停产2007~2018年,湖南鑫丽锑业科技有限公司租赁部分厂房,主要以锑锭为原料采用氯化水解法生产氯氧锑;2018年企业停产。

根据《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实施方案》,本地块土壤砷、锑、镉、铅、汞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202212月受湘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委托,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20235月编制完成《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湖南鑫丽锑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20247月,湘乡市新湘路街道办事处委托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湖南鑫丽锑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二、风评结果

根据湘乡市自然资源局提供文件证明,根据湘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051号)划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本地块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风险评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9年)等相关技术规范,本项目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风险控制值计算等。本次评估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地块的暴露情景,构建了地块概念模型,确定将污染土壤纳入风险评估范围。

1)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对本地块土壤砷、汞、镉、锑进行风险评估:地块开发利用阶段土壤砷、镉、锑暴露途径有:①经口摄入土壤、②皮肤接触土壤、③吸入土壤颗粒物。汞暴露途径有:①经口摄入土壤、②皮肤接触土壤、③吸入土壤颗粒物、④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⑤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⑥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根据生态环境部 发布的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单一污染物的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小于10-6,非致癌风险可接受水平为1。本地块主要规划为工业用地,基于二类用地本地块土壤中:土壤中砷的致癌风险为8.91E-04超过了可接受风险水平(10-6),非致癌风险1.55E+01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1);锑无致癌风险,非致癌风险1.92E+01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1);镉致癌风险7.22E-06超过了可接受风险水平(10-6),非致癌风险3.91E+00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1);汞无致癌风险,非致癌风险4.00E+00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1);砷、锑、镉、汞均需进一步计算其风险控制值。

对本地块土壤铅进行风险评估:以成人(孕妇)为敏感受体,将地块内铅最大污染浓度作为暴露浓度,采用 ALM 模型进行生物动力学模拟计算,通过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可知,本地块铅污染最大暴露浓度对于非敏感用地暴露情境下敏感受体将产生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

2)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基于致癌效应和非致癌效应的确定各类关注污染物的风险管控与修复目标值,土壤中砷、锑、镉、汞、铅风险控制值分别为60mg/kg210mg/kg85mg/kg39mg/kg1580mg/kg

3)本地块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总工程量为10415.37m3,垂直投影最大面积4382.59m2,其中地块0-2m汞超目标值土壤方量99.13m³,垂向叠加污染面积为130.27m²。

专栏:公司新闻
作者: 粤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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