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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组织管理,生态环境部负责全国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要目标同向,聚焦农业绿色发展重点任务,列出清单,细化措施,逐项落实。
生态环境部负责指导地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协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研究提出工作任务和重点及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开展日常监管和评估,推动开展防治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指导意见》提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标准规定了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污染防控技术要求、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合规判定方法等。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主要目标、重点建设任务、设施运行维护要求以及保障措施,以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9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25万吨/日以上,其中沿海城市新增105万吨/日以上,海岛地区新增20万吨/日以上。
3、国务院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
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把加强环评质量监管、严打弄虚作假行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强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1日。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并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印发,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20年10月16日前反馈生态环境部。
1、生态环境部: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3年行动计划和2021年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密切配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打击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摸排,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